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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机构改革完成、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是全面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建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全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81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巫山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作为全县“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进展和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1.新时代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落实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顺利完成全县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调整整合县级应急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设立应急办,初步形成了两级行政管理体系。各部门明确了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出台《巫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项办公室,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和4个专项指挥部,初步建成了适合“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巫山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部署安排、督促考核作用逐步显现和增强。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十三五”时期,全县以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理顺体制机制,厘清工作职责,狠抓“三基”建设,确保安全监管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有条件干事。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规范矿山布局,严格控制矿山数量,关闭治理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内小矿山8家,整体退出煤炭行业领域。建设非煤矿山企业监测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测监控,全面推行矿山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全部接入“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道路交通安防工程建设,强化重点路段、危桥危隧改造。创建17个“智慧工地”,开展县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和标准化培训,对78个竣工项目和87家县属施工企业完成标准化考评。持续开展无水高层建筑整治。严格执法,严肃问责,营造严格的安全执法环境,全面倒逼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全县共发生考核类生产安全事故54起、死亡56人,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11.48%,死亡人数减少22人,下降28.2%。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县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制度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强化自然灾害隐患治理,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气象、水利、林业、地质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趋于完善,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建成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实现气象观测站点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与预警;完成26个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创建工作,实现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全覆盖;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8%,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0%,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40分钟;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象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年均稳定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完成箭穿洞危岩治理等7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搬迁避让受威胁群众约3万人。坚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和监测预警制度,落实“四重”网格化管理,对全县95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指定了766名群测群防员和54名乡镇(街道)地质灾害专管员,配置25名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33处,智能化监测预警828处。统筹推进长江干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快防洪薄弱环节建设,逐步完善以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完成城镇、乡镇和居民聚居点防洪现状评估,治理河段134.78公里,持续强化洪水预测预报预警,加强河道保护与治理、水库建设与调度。新建(改造)水厂43座,铺设供水管网2.23万公里,建成机场等12大跨区域调水工程、庙宇大山等49处提水工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防火公路91条、消防水池10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5套、标准化检查站3个,在全县78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全面推广“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一码通”。建成8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2.6万余人。

4.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初见成效。统筹规划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建制为30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9支建制为15人的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原公安消防大队改制。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成1支民兵应急队、134个社区微型救援站(消防站),电力、供水、燃气、交通、森林等行业领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有序推进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启动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常态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成功应对了“长江2020第2号洪水”、“长江2020第5号洪水”、红岩子滑坡等多起事故灾害。

5.社会共建共治局面初步形成。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依托县级主流媒体开设专刊、专栏、专题,宣传报道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题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开通“12350”群众举报热线。组建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全方位为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专家咨询服务。

(二)形势和挑战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检查调研,要求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市政府常务会每周调度应急管理工作。全县正在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加快建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应急管理工作地位突显。

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县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交织叠加、易发多发。三峡库区成库后,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等级公路里程急剧增加,乡村道路不断延伸,全县山高坡陡,沟壑纵横,临水临塘临崖路段多,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缺口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高。建设施工行业低价中标现象普遍,企业和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尚未得到根本好转,安全责任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建设施工安全风险依旧偏高。高层建筑尚未彻底解决消防用水问题,火灾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巫山县旅游业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的消防、交通、人员踩踏、特种设备、自然灾害等风险剧增。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长江横贯腹地,大宁河、大溪河等23条大小河流纵横交织,过境洪水、突发山洪防控任务艰巨。三峡库区成库后,原有地质结构受到影响,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巫山县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区县之一。巫山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2%,森林蓄积总量达605万立方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森林火灾风险较大。近年来,暴雨、冰雪、冰雹、大风、干旱、高温等均有发生,自然灾害防控形势严峻。

同时,全县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交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属事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解决机制尚未建立。基层基础十分薄弱,人员数量和履职能力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应急管理干部工作任务重、失职追责压力大,工作稳定性和职业荣誉感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尚待完成,执法手段传统单一,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有待提升,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救援队伍战斗力尚未形成,专业化救援装备和技术手段欠缺,救援能力尚需提高。灾害会商研判、现场指挥部建设运转、救援力量调度指挥、现场处置协调联动等有待进一步优化。应急指挥信息化程度不高,物资装备、运输车辆等综合保障尚需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行政管理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救援力量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各类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加快建成生态优先新高地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瞄准重大安全风险和挑战,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性治理、综合治理,有效从源头上消除和管控风险。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好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执法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共建共治水平明显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灾害大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核心指标。

表1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9%

约束性

2

5年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起

约束性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25

约束性

4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5

年均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

≤1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人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属地管理、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属事监管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健全行政管理“三级体系、四级网络”。推动重点行业部门设置专门的应急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督促职责。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洪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巫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改善工作条件,提升专业化水平。

2.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配强各级监管力量。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方面开展镇街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统筹乡镇(街道)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资源,保障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配齐配强县级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在村(社区)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积极推动应急管理人才纳入全县人才引进计划。

提升监管人员能力。实施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执法检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实现应急管理领域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加强行业部门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制定专业指引和操作规程,强化科技保障。实施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基层网格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

完善基层工作模式。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能职责,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等一体化融合运作模式。

3.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和研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的议事日程,形成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任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常态化落实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编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责清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减灾委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作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督查考核。明确新兴行业、“空白”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企业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强化成果在企业项目审批、保险费率、投融资等方面的应用。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全面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责任制”,推动企业一线员工参与研究、编制、学习、应用、操作“两单两卡”,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统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推动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4.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统筹协调市级、县级、属地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使用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信息化率。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

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选用标准,实现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推进执法装备和车辆标准化建设,实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制定重大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指导手册,规范灾害事故调查评估程序和要求。常态化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对调查报告提出的追责、问责、追刑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动落实闭环管理。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考核,施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落实应急管理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履职效果第三方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全市应急管理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建立符合巫山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津贴和值班补贴等特殊政策。强化目标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提高考核奖励,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健全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考核培训、轮岗交流和职业晋升机制。开展“巫山县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容错纠错机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推动建立尽职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优评先、薪酬待遇挂钩。

(二)突出强化预防治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5.注重风险源头管控。

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到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严禁准入。依法依规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洪旱、地质、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摸清辖区内企业风险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建立全县企业安全风险电子档案和风险点数据库,形成电子地图。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和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动态识别各类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辨识,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分级分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安全风险链条、防控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成果信息化应用,力争实现辖区内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化监管。

6.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加密布置气象、洪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点,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地灾、气象、洪旱、森林火灾原有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大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共用水平。优化会商研判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安全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和治理。在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精准度。整合气象、水利、林业、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监测预测预报成果,做到预警信息及时共享、应急联动同步开展。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利用辖区内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将险情和灾害信息精准发布到有关部门、企业、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健全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到100%,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以上,强对流天气警报提前2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气象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持续扩大覆盖面,实现精准、靶向发布。

7.开展安全生产整治。

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解决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开展可燃雨棚、墙面突出防护网整治改造。实施市政消火栓补建和修复工程。完善住宅楼长和公共建筑消防经理人制度。将老旧小区、古镇古寨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实施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农村地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深化智慧消防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县所有火灾防控重点场所的消防物联感知系统,打造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火灾防控决策分析和大数据可视化。实现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到100%。

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安全: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准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化工产业管控政策以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排查和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在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撬装加油设备。建设2座水上加油站,消除船舶非法储存安全隐患。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中石油、中石化等批发企业严禁向不具备经营、储存、运输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成品油。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清单化管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处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过程监管,将企业视频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县应急指挥中心。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打非”工作。

矿山安全:严格规模和数量控制,强化安全环保条件,实施非煤矿山关停并转,实现大中型矿山达到6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和工艺,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100%。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危险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将区域内大中型非煤矿山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县应急指挥中心。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挂钩机制。

交通安全:积极推行道路安全性评价,完善公路安全基础设施,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持续开展农村道路生命护栏建设、标识标牌安装。以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危桥危隧、临水临崖、漫水道路、公路灾害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加大危桥危隧整治和公路灾害治理工程,提高道路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水平。在全县推行涉客运输车辆安装主动防御系统,设置一键报警功能。加强交通劝导站运行保障,规范建设劝导房,提高劝导员待遇。推动旅游大巴、校车、“两客一危”、三类班线客车等重点管控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大货车非法载客超速监控平台。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及其他水域安全监管,在重点水域布置视频监控。推动自用船安全、消防、救生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严格落实自用船检验制度。

建设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推行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以“两防”专项整治和“建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工贸安全。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销号管理,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式除尘工艺。坚持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一体化。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主线,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全面运用“渝特安”信息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数据分析,对企业实施精准监管。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强化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和高后果区管控。开展叉车分类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推广电梯按需维保、“互联网+维保”、“保险+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

城市运行安全:大力推进户外广告和各类招牌治理,逐步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加大对老式广告招牌的淘汰力度,确保新上广告招牌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桥梁升级改造,完成病害桥梁整治。加强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建立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风险研判防范机制,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持续实施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市政结构设施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到100%。全面加强化粪池巡检监测,安装智能化监测设备。推动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稳步提升城市排水管网标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清掏力度。改造城市排水系统,基本消除易涝易堵隐患。制定渣土受纳场堆体清单,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安全性评估和监测。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

旅游安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设施、项目、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健全预警机制,细化预警措施,建立景区、大型体育赛事、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手段,实时公布景区内游客数量,针对大客流采取区域护栏隔离、人员调度、限流等应急管控措施。持续对旅游包车、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

8.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扎实开展江河堤防、水库等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推进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对防洪标准未达到标准的长江干流及3000km2以上重要支流开展达标建设。加快实施沿江重点区域水位标尺及洪痕安装。对涉河建设工程进行审批,落实行洪要求。继续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优先解决城镇及人口聚集重点区河段防洪不达标、洪灾损失大、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建立适合巫山实际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优化区域内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和功能,实施水文监测要素全自动化升级改造,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的洪旱灾害监测感知网络。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雨天蓄水保安全,旱天放水促发展。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的布局和建设。

地质地震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到100%。开展黄岩窝危岩、板壁岩危岩、三合铺滑坡治理工程。推进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动态采集全县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

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地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安装91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全县森林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90%。继续实施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工程,有计划地建设生物隔离带、林区公路和防火步道。持续开展消防水池、标准化检查站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4小时森林草原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预警短信、预警微信和预警app,推进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广播、电视、报刊、主流网站、短信等传播资源对接。将地质灾害、山洪、森林防火信息员(巡查员)纳入预警工作体系,落实预警工作责任。建设村级预警工作站,实现村级预警工作站全覆盖,消除农村预警盲区。探索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持续扩大气象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覆盖面,实现精准、靶向发布。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

(三)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9.优化组织指挥体系。

建立应急总指挥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灾害救援,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进一步厘清“两委四专指”(安委会、减灾委、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职能职责。完成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打造全县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司令部”“大脑中枢”。推动乡镇(街道)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贯通全县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确保指挥部指令高效准确传达。

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运转高效、行动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强化其辅助决策指挥、指挥部搭建、救援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应对保障等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专业优势,突出其处置技术支撑保障、救援方案参与制定等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灾害先期处置、警戒疏散、秩序管控、实施救援等工作。加强军地应急协同联动,建立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人武部建立军地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联络人员和响应程序,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

10.构建应急力量体系。

做强综合救援队伍。加强县消防救援大队能力建设,面向“全灾种,大应急”扩展救援范围。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准军事化的建队方向和“十有”建队标准,强化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尽快形成过硬战斗力,健全队伍职业保障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距离现场近、情况熟、行动快等优势,实现应急救援“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响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探索建立覆盖周边的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强化救援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建立为接受统一调度参与事故灾害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机制。

做精专业救援队伍。根据全县事故灾害特点,逐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组建洪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非煤矿山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通信、运输、环境、气象等应急保障队伍,承担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支撑保障。采取政府直接建设、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航空救援力量建设,完善航空应急临时起降点布局,在各乡镇(街道)、景区、森林防火重点地区设立临时起降点,发挥航空救援在森林防灭火、医疗救助、人员物资投送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实现军地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科学制定装备配备规划,支持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建立全县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鼓励、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建立各具特色的社会应急力量。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组建技术指挥官队伍。综合专业背景、技术能力、救援经历等因素,组建巫山县应急救援技术官队伍。完善技术指挥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明确事故灾害现场技术指挥官职责定位和指挥权限,充分发挥其在应急会商、方案制定、决策咨询、救援指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强化救援实战能力。常态化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训练演练,全面提升各类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搭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交流展示平台,围绕非煤矿山、化工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全县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11.增强应急应对保障。

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完成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成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等基础信息,完成“应急指挥一张图”,实现预警预报、临灾研判、资源管理、指挥调度的智能化、信息化。逐步接入现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地质、森林、水文、气象等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平台互联互通。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完成县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区域内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建立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的应急预案体系。严格落实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动态管理和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通过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展实战化演练。

加强物资储备管理。按照救灾物资储备量可保障受灾群众3000人,事故灾害发生4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的目标,建设县级和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测算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明确县乡的分级储备数量。强化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临时征用调拨制度,高效利用事故灾害点周边区域应急物资资源。依托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系统,对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筹调配、综合利用,确保应急物资效用最大化。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探索设立应急救灾准备金。

提升紧急运输能力。建立健全全县紧急运输资源目录和动用机制。加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紧急运输综合协调,充实工程抢修装备,提高紧急情况下的清障及修复能力,确保应急力量、物资装备能够及时安全送达。落实应急车辆优先通行政策,对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人员及物资装备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保障优先便捷通行。推广运用高新技术配送物资装备,提高配送效率和精准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设置航空应急起降点。

强化救援装备配备。逐步完善高、精、尖装备的配置,加大小型便携式应急通信终端的配备力度,强化光纤传感技术、液压破拆技术、生命探测仪、无人机、水下机器人、大型大马力拖轮、高空登高作业车、大功率水罐(泡沫)车、远程供水系统等先进应急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超高层建筑灭火、大型建筑物坍塌、森林火灾、地下管线和有限空间事故等救援装备保障水平。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经费保障。

规划建设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等科学编制和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将全县所有中小学场地纳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有效避难用地突破10公顷,可容纳避险人数突破5万人。全面摸清全县应急避难场所底数,收集应急避难场所基础数据,建立全县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和区域分布图。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与人防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将人防工程纳入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12.加强灾后恢复救助。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和分配机制。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发挥心理专家、红十字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特殊优势,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心理危机干预人才队伍,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探索建立第三方核查评估机制。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13.强化科技支撑引领。

建设风险智能感知网络。充分利用空天地感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运行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利用铁塔、路灯灯杆等公共设施安装高空(高位)监控、感应器、探测器等,构建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城市安全风险智能感知监测网。

建设应急管理数据库。梳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编制数据资源目录,进一步整合应急管理数据,融合相关行业和互联网数据,建成覆盖事故灾害、管理服务对象、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应急管理数据库。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集全要素监测、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警预报、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管理综合平台。

14.健全科普宣教体系。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组织开展讲座、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兴起全民学习热潮,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应用。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以危险化学品事故、非煤矿山事故、粉尘爆炸事故、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设施工事故以及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为主题,拍摄应急宣传教育片,制作应急宣传手册,逐步形成“应急宣教素材库”,面向特定人群精准开展宣传教育。

打造科普教育和实训基地。依托辖区内科技场馆建设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打造集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特色“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依托辖区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

加强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应急技能培训,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强化安全班组建设,推动创建“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强化幼儿园、中小学师生安全知识教育。

15.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支持培育、违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人才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提供高水平应急管理技术服务。强化区域内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县应急管理专家库,改善应急管理专家结构,完善领域分类,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加快推广巨灾保险试点应用,发挥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作用。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力度,统筹推进“保险+服务”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发挥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

16.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将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与政府诚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与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挂钩。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规范举报程序,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综合减灾示范区、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到2025年,成功创建2个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7.强化毗邻区县应急联动。

按照“合作促安、资源共享”的原则,与奉节、巫溪等周边区县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突发事件信息互通机制、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和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机制,推动开展跨区县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探索与湖北省毗邻地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决策,强化跨江河联防联控、水库联合调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在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方面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项目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县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将“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基本建设与投资计划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保障资金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成后需由政府安排日常运行和维护资金的,按预算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金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提高应急资金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跟踪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安委会、减灾委要定期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务实推进。加强过程跟踪评估,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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